7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非法制造杰士邦、沱牌酒等注册商标标识的被告人黄某、林某犯非法制造商标标识罪,各判处罚金1万元。涉案的杰士邦天然乳胶商品外包装盒1650个及沱牌酒外包装盒10100个被依法收缴,予以销毁。
记者了解到,黄某和林某于2008年年初在郑州市二七区贾砦村开设了一家印刷厂,主要工作是给包装盒覆膜和给商标标识烫金。2008年9月18日上午11时许,黄某、林某正在他们开办的加工厂内非法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时,被郑州市新闻出版局行政执法人员查获。
执法人员在该厂内查获杰士邦天然乳胶商品外包装盒1650个和沱牌酒包装盒10100个。经鉴定,查获的杰士邦天然乳胶商品外包装盒属侵犯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标识,沱牌酒外包装盒属侵犯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商标的标识。当日下午,郑州市新闻出版局将此案移交给公安机关。 |